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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48693
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利器”
http://www.100md.com 2009年2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9年第2期
     2009年1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原则通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1月21日,省政府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文[2009]33号)印发实施,这是我省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

    《暂行规定》的实施,标志着我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进一步确立。《暂行规定》紧扣并贯穿“责任”这一核心和主线,具体界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力“武器”和重要手段。

    黄小晶省长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出台高度重视,在2008年8月25日的省政府常务会、9月24日省长办公会议和9月28B的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研讨班、11月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黄小晶省长多次强调必须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在《暂行规定》的起草修改过程中,李川副省长和郑新聪副秘书长多次听取汇报,就《暂行规定》的内容做出具体指示、提出要求,确保了《暂行规定》的顺利出台。

    《暂行规定》的出台,涉及各级政府和众多的部门,必须对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认真、全面的研究,起草、修改、论证、协调的工作量大,前后经历了近5个月的时间,从2008年8月下旬,省安监局即着手研究“一岗双责”规定的基本框架;9月上旬完成《暂行规定》初稿并向49个省直单位和九个设区市政府征求意见;9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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