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安全与健康》 > 2009年第4期
编号:11761515
德国和美国的交全管理模式
http://www.100md.com 2009年4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9年第4期
     安全管理的模式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安全监督机制有关。各国对安全生产都非常重视,但是安全监督机制不同,安全管理的模式差异很大。现将德国和美国的安全管理模式作一简要介绍,以供国内安全管理工作者参考。

    1、德国把职工安全纳入了国家的法制化管理

    为了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德国制定了“劳动保护法规”,由政府部门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工伤亡依法行使监察的职能。

    如:全国“精密机械与电力行业协会”实行行业管理。由“协会”制定电力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各电力企业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这些标准、规范也是“法院”判定是否正确遵守行业行为的法定依据。 各电力企业依据这些标准、规范制订各生产单位的“规程”、“制度”、“工作条例”,建立正常的企业生产秩序。 在德国职工的保险是强制性的。按照德国法制规定,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健康保险”、“退休保险”、“转业保险”以及“伤残保险”。前3种保险费用由企业与个人各承担一半,职工“伤残保险”由企业全部承担。 企业发生了职工伤亡事故,是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调查,有警察局、法院、劳动局、以及技术监督公司、保险公司、企业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和事故处理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和行业的标准、规定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81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