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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重点在管理层
http://www.100md.com 2009年5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9年第5期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将生产分为“一二线”,也就是指“井上”、“井下”,工作的重点都向一线倾斜,安全工作也不例外。总认为事故出在下面,管理的重点也在下面,问题自然也喜欢往“下”找。似乎安全不安全,全在下面。

    当然,井下工人的安全意识、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无疑是重要的。但剖析近几年来一些典型的责任事故,却很少发现是由井下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的“导火线”恰恰是在“井上”。一些老板只看重经济效益,漠视安全,而这背后又常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腐败及黑恶势力有关。南丹“7.17”矿难就很典型,60多名涉案官员就是让黑心矿主“放倒”的,充当了“保护伞”,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视矿工性命为儿戏。前些年湖南省的2112个煤矿中,竟有八成矿井不安全,且大多属非国有性质的小矿。很多黑心矿主连最基本的安全条件也没有,就逼迫工人下井。吉林省江源县富强“7.4”矿难的头一天,省安监局曾要求该矿停止井下一切作业。但当天晚上,他们不顾禁令又下井,两个多小时后就发生了事故。鸡西城子河“6.20”矿难发生前,有关部门曾5次发了停产整顿通知书,最近一次是矿难发生前10天,指出矿井机电管理混乱,高瓦斯工作面没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但该矿就是不执行,由于没有实行风电瓦斯闭锁,造成局部通风机在停风、瓦斯超限的状况下,仍能送动力电,以致电气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115人死亡。山西繁峙“6.26”矿难,运城富源“5.4”矿难等等,几乎每一起矿难都能从管理者,这些老板身上找到原因,都与这些人的失职、渎职有关,他们甚至提出了“出煤就是硬道理”的口号。

    中央电视台曾对某煤矿物资采购供应部门做过一次采访,发现他们所购的钢缆、电缆等安全物资竟全是“三无”产品,同型号的电缆截面,竟比标准产品细三分之一。这意味着一旦用于井下,极有可能引发瓦斯爆炸。有这样的管理者,不出事才陉!有位安全专家对黑龙江违章矿长上课后感慨道:“来听课的一些矿长连最基本的安全知识都不具备,有的甚至认识不了几个字。现在的煤矿管理者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太缺乏了!”试想,有这样的“老板”,安全管理能到位吗?而从所有矿难中暴露出的安全隐患,作为一个井下工人自己是没有能力改变的。有位老矿工说,一名矿工遇难,意味着一个家庭解体。对于安全,井下工人更知道它的份量,因为直接关系到他们的身家性命。如果要将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来个排序的话,应该是:井下工人——家属——井上安全保障服务系统——矿山管理层;但如果将经济效益重视程度排序,老板当在首位,矿工及家属排在最后,因为他们深知再多的钱也买不来生命。可见,“井下”的安全意识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比“井上”要强。事故出在“井下”,责任却在“井上”。打铁还得自身硬。然而正是这些本身不那么过硬的“老板”却在装模作样做着安全管理工作!而一些有关部门在进行安全监察工作时,也习惯于让这些人陪同,习惯从井下工人身上“挑刺”。他们犯了一个最忌讳的安全错误:找错了隐患地点!

    安全监管的“错位”是最大的隐患,好比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此,对矿山管理层的监管是我们的重点,查隐患必须先从他们查起。

    编辑 游振云, 百拇医药(李庆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