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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16477
海西20个城市启动安全生产合作机制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1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9年第11期
     10月27日,福建省安监局、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温州市、丽水市、衢州市、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阳市、上饶市、鹰潭市、抚州市、赣州市海西20城市安监局共同签署《海西中心城市安全生产合作协议》。此举是海西20城市在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携手合作的重要标志。

    根据《协议》,海西20城市将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持续合作、互利共赢,安全发展、服务全局”的宗旨,共同推进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建立健全相互尊重、合作共赢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推进区域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提升区域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区域性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整体提升,推动海西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协议》还就合作领域、合作内容、合作机制等达成共识。海西20城市重点在安全发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协调机制、重点领域监管、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互访交流等方面开展生产安全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落实区域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发展经济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进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的研究合作,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共享安全生产理论研究成果,共同推进区域安全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创新区域安全监管方式。树立区域安全生产监管“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政策研究,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相互学习并借鉴区域安全监管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区域监管执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配合协调,特别要加强周边相邻地区监管执法行动的配合协调,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为躲避打击流向相邻地区。强化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协调本地区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加强与区域相邻部门的配合。

    健全区域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制度建设,健全区域安全生产合作机制,加快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交流、重大情况通报、跨区联合执法、事故应急救援、跨区事故查处、安全资质互认等协调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区域安全合作平台,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相互开放各种信息渠道,及时通报各类情况和信息,特别要及时通报陆上、水上重大危险源移动、运营情况,加强适时监控,使之在区域内始终处于有效监管之中,确保遇突发情况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协作。区域内各成员单位之间要本着相互支持、积极配合、提供方便、共防共治的原则,开展协作互助,重点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协作,加大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技术合作交流,经常性通报监管执法工作情况,共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共享区域应急救援资源。推动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相互协助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充分利用区域现有资源,加强区域间应急救援资源的共享与合作,构建应急管理与指挥通信信息通报和协助机制,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特别是海上搜救、矿山救护、道路交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置的协作与配合。

    促进人员互访经验互学。充分利用区域联席会议、安全发展论坛等平台,学习借鉴合作各方的经验做法,不断拓宽交流合作渠道,经常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人员参观考察、学习交流、课题调研、座谈培训、对口互检等,相互交流好的政策措施、好的经验做法,在互动中借鉴学习,在互动中深化合作,在互动中增进了解,在互动中取长补短,在互动中总结提高,使区域安全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内容不断深化、合作层次不断提升。, 百拇医药(柯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