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安全与健康》 > 2009年第11期
编号:11916451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1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9年第11期
     2009年9月17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答:农业机械在实现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该法对农业机械的科研开发、质量保障、推广使用、社会化服务以及扶持措施等作了规范,有效地促进了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700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到2009年购置补贴已经达到130亿元。

    随着农机具购置补贴成倍增加,农业机械数量快速增长,农业机械作业领域不断拓宽,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大量增加,农业机械安全问题也日渐突出,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大量发生。据统计,2008年,全国共发生农业机械事故8319起,死亡2732人,受伤8296人。造成我国农业机械事故大量发生的原因:一是农业机械产品生产、销售、维修管理制度不完善,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保证责任不明确,维修市场不规范,使用伪劣配件拼装农业机械、使用残次配件进行维修的现象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严重。二是农业机械操作安全制度没有很好地落实,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操作农业机械的技能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率偏低,操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无证驾驶、非法搭人载客等现象较为普遍“三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25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