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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53907
劳动者安全卫生保护权最容易被忽视
http://www.100md.com 2010年8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10年第8期
     案情

    戴生到本镇烽火石粉厂做临时工。石粉厂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且为减少成本,连口罩都不配备。今年初,戴生感觉呼吸困难,经诊断,因接触有害粉尘患上了矽肺病。有好心的工友告诉他,矽肺病是职业病,能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在法律工作者帮助下,他所患疾病被认定为工伤,终于获得治疗,也大大减轻了他的经济压力。

    提醒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其生命和身体健康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五十四条规定,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百拇医药(安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