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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76450
安监总局将在煤矿等四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
http://www.100md.com 2012年2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12年第2期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司长高世民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安监总局将在煤矿、花岗岩和石英岩类矿山、石棉、木质家具制造业(主要是胶和漆)四个行业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高世民表示,刚刚通过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安全监管部门在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工作的一些职责。为了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准备采取十项措施:

    (一)积极划转职能,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加快职能划转,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及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沟通协调,尽快达成共识,调整明确本地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同时,根据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需要,加强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明确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系,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责任。

    (二)做好部门规章、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依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组织制定配套的部门规章,制定颁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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