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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29150
德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12年7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12年第7期
     德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德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法规可以追溯到1947年7月11日在日内瓦签订、自1950年開始实施的《手工业和流通业劳动监督第81号国际协议》。从那时開始,德国就全面、系统地開展了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工作,并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联邦立法、各州执法的工作运转模式,已经历时60年。

    1 “双元制”劳动保障体系

    德国依照欧盟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双元制”劳动保护体系,即通过国家法律和工伤保险的自主法律对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进行约束和调整。前者是建立国家法律后,各州在此基础上建立联邦州的法律,由各劳动保护部门进行国家监督;后者是由工伤保险部门自主立法,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并自主监督法规的实施。二者互相配合,通过合作成立联邦职业保护战略联盟。

    联邦设有专门的劳动社会部,各州设有劳动局,有州级执法专员3500人,专门负责职业安全与健康相关工作。法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包括9个农业系统、27个公共系统、13个工商业系统,2007年6月1日起,他们合并为目前的法定工伤保险机构(DGUV),共有约6000名工伤保险监管专员、2000余名心理专家和众多的人体工程学专家。全德国参保人数总计为7500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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