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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43476
医保报销,何时开始“全国漫游”(1)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月1日 《家庭医药》2014年第1期
     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该条规定的出台,让广大需要异地报销医疗费用的民众大为兴奋。然而,3年过去,医保异地报销仍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近年来,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父母随迁子女的情况以及异地养老的老年人越来越多,迟迟不能实现的医保“全国漫游”困扰着越来越多的人。

    2013年3月14日举行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布会上,人社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革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胡晓义曾表示,异地就医报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医保全国漫游尚无时间表。新的一年又来了,对于民众翘首以盼的医保异地报销,能在今年开始“全国漫游”吗?

    现状:流动人口有“保”难“报”

    如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了我国95%以上的城乡居民。相比10年前,看病能报销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

    但人们渐渐发现,在参保、参合地看病,很方便,报销比例也比较高。而到非参保地,即使是邻近的县城、地市,报销水平差别很大,甚至在门诊看病无法报销,医保根本用不上。很多年轻的农民工,或是到大城市看病的参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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