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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71763
时闻
http://www.100md.com 2014年8月1日 《家庭医药》 2014年第8期
     医院不得拒治无力缴费需急救的患者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快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2014年9月底前,各省(区、市)要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明确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并制订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

    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各医疗机构要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进行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医疗机构要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疾病应急救助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集中向当地经办管理机构提出基金支付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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