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家庭医药·快乐养生》 > 2015年第9期
编号:12736480
中国古代的“老年法”
http://www.100md.com 2015年9月1日 《家庭医药·快乐养生》 2015年第9期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曾将“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子女不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父母将构成违法。那么,在“百善孝为先”的中国古代,又是如何解决养老这一问题的呢?

    在夏朝,不孝敬老人判重罪,直至处以死刑。不赡养老人,殴打辱骂老人,不给老人吃饱穿暖,老人生病如不给医治,不细心照料,都在不孝之列,要受到处罚。依据不同情节,处以在脸上刺字(墨)、割鼻子(劓)、斩脚(刖)、死刑(大辟)等不同的惩罚。

    周朝虽无具体的处罚制度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04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