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生活文摘》 > 2017年第1期
编号:1561541
以史为鉴 再建尊严 深化反腐
http://www.100md.com 2017年7月23日 《生活文摘》 2017年第1期
     摘要:本文作者认为,在反腐的制度设计中不能仅仅立足于性恶论,只有制度同时立足于性善论,甚至更偏重于弘扬善举,制度才有可能推动社会不断向善。作者从商鞅变法的成败中进行了反思,指出公正的评价商鞅变法,就不要过于偏重变法的成功,更要重视变法造成的弊端。作者最后提出,反腐倡廉,既要有刑罚之威,又要有礼乐之化。

    关键词:反腐败;制度设计;性善论;商鞅变法;礼乐

    一

    孔子有一段名言:“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这段話,值得我们在反腐斗争中重温。

    长期以来,学界流行一种说法,认为法治建立在性恶假设基础上。许多人振振有词地强调,西方的法治,假定人是恶魔,所以才有了完善的法律体系,用来对人性之恶加以限制。而且引用霍布斯、休谟、洛克等人的论断作为依据。引用较多的,就是休谟的“无赖假设”。所谓无赖假设是这样一段话:“政治家们已经确定了这样一条准则,即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几种宪法的制约和控制时,应把每个人视为无赖——在他的全部行动中,除了谋求一己的私利外,别无其他目的。”(《休谟政治论文选》)还有些学者,不但引用休谟,而且引用孟德斯鸠、汉密尔顿。例如,《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在讨论分权制衡时就有这样的论断:“如果人都是天使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94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