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的终结:指标基于公民法治思维的形成
提要: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多次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这正是针对解决我国法治国家建设中的最大障碍——特权思维所提出的。本文通过对“特权思维”形成根源的分析,认为只有提高我国社会公民的法治思维才能加快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步伐。关键词:法治思维;特权;官本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加强党风建设和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可以说,这是党中央对我国30多年法治建设的深刻反思,也是今后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选择。法治思维要求人们遇事应首选用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去思考、分析、处理社会事务,摒弃特权思维。
一、法治思维的内涵
“法治思维”从文意上看,是由“法治”和“思维”组合而成。因此,要弄清“法治思维”的内涵,必先明确“法治”和“思维”的含义。
1.“法治”和“思维”的基本概念
法治,在历史上对其概念处于长期的争论之中。如:《布莱克法律辞典》中指出:“法治是由最高权威认可颁布,并且通常以准则或逻辑命题形式出现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原则称为法治。”《德里宣言》对“法治”总结了三条原则:一是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二是法治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够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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