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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德与好色——解说吴宓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29日 读书文摘 2005年第8期
     《论语》中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所谓好德,就是喜欢道德;所谓好色,可以说是爱美。在具体情况下,好德可以说是重德轻才,好色可以说是重貌轻德。吴宓先生“以道德与爱情为职志”,可以说是想在爱情中把道德和才貌结合起来,并且把这当作他的天职、理想。但在事实上是否做得到呢?

    《吴宓日记》1936年8月1日中说:“盖中国一般人,其视爱皆为肉体之满足及争夺之技术,不知宓则以宗教之情感而言爱。……真正之爱者,皆情智超卓,道行高尚,上帝之宠儿,而人类之俊杰也。爱乃极纯洁、仁厚、明智、真诚之行事,故宓不但爱彦(指毛彦文)牺牲一切,终身不能摆脱,且视此为我一生道德最高、情感最真、奋斗最力、兴趣最浓之表现。他人视为可耻可笑之错误行为,我则自视为可歌可泣之光荣历史,回思恒有余味,而诗文之出产亦丰。我生若无此一段,则我生更平淡,而更郁郁愁烦,早丧其生矣。今年老情衰,并此而不能再,故益不胜其系恋也。”

    吴先生这番话,在我看来,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观在中国的翻版。首先,把爱情看作肉体的满足,不但在当时,就是在今天也一样;不但在中国,就是在西方,甚至西方还超过了东方,都把爱看成是不需要感情的性行为,如英国的爱利恶德(T.S.Eliot,即艾略特———编者注)在《荒原》中描写的女打字员,法国加缪在《局外人》中描写的局外人,都是有性无情的爱。其次,把爱情看作争夺的技术,那就是充斥今天电影电视上的三角恋或多角恋。而吴宓却把爱看作宗教的情感,那就是把意中人看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女性,把爱情当作对女性的向往与追求;换句话说,爱情使女性升华为女神,而性行为却使她还原为女人,甚至降低到动物的地步。所以吴先生说真正的爱者,无论在情感上还是智慧上,都会超凡脱俗,卓尔不群,道德行为都很高尚,成了天之骄子,人中龙凤。一句话,爱情使双方都提高了。

    以上是谈理论。至于在事实上,吴宓为了爱毛彦文而牺牲一切,甚至牺牲家庭,和陈心一离婚,这是不是宗教的情感呢?关于宗教情感,《吴宓日记》1928年10月3日早有记载说:“1.对爱情的宗教观:爱情是恶魔的诱惑,应加以抵制。2.对爱情的古典主义观点:爱情是一种疾病或病态;只能在沉默中忍受。3.对爱情的浪漫主义观点:爱情是幸福,是上帝的恩赐,是光荣;应该尽量享受,即使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4.对爱情的现实主义观点:爱情只不过是激情和欲望;用谋略和金钱来满足爱情,对另一方无责任可言。若宓诚当其局,不知于四者之间何择也?”由此可见吴宓选择的宗教观并不是28年的宗教观,也不是古典主义观点,而是接近浪漫主义的爱情观。他反对的肉欲观倒反而像是现实主义的观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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