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读书文摘》 > 2011年第3期
编号:2472982
替民国政要晒工资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月1日 读书文摘 2011年第3期
     1 蒋介石月薪四万八

    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文官官等官俸表》,重新厘定了各级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按照该表规定,时任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蒋介石,拿的工资跟行政院院长、立法院院长和各部总长一样,都是每月800块大洋。副委员长、各部次长以及各省主席,工资比蒋介石稍低一些,每月能拿到680块大洋左右。

    这时候,官员薪水还很单纯,除了工资就是工资,没有洗理费、书报费、餐费、交通费、冬季取暖费等等乱七八糟的补贴。当然,出差补助是有的,凡因公出差,舟车轿马都是按实报销,吃饭和住宿等开销则有固定标准,按天算钱。

    当时食宿费用的报销惯例是:

    特任官出差,每天是18块大洋;

    简任官出差,每天是12块大洋;

    荐任官出差,每天是8块大洋;

    委任官出差,每天是6块大洋;

    一般雇员出差,每天是2块到4块大洋。

    蒋介石是属于级别最高的特任官,他的出差补助标准是每天18块大洋,非常高。可您知道,这只是纸面上的规定,老蒋出去视察,肯定用不着关心差旅费,回去也不可能拿着报销单找人结账。

    有人说,蒋介石兼了好几个职务,每个职务都能拿一份工资,薪水应该不止这800块大洋吧?错,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是不鼓励官员兼职的,如果一个人兼好几份差,只能拿其中一份工资。总而言之,蒋介石的月薪,只有这800块大洋。

    800块大洋是多少钱呢?我这儿有1933年下半年南京市几种生活必需品的零售价格:

    大米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85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