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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69217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时机选择的新进展(3)
http://www.100md.com 2014年3月1日 蒋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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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使用统计学处理后,A组与B组比较,P<0.05,结果有差异; A组与C组比较,P<0.01,显示数据有极显著性差异。

    期待治疗时间上,三组也具有一定的差异,A组的治疗时间为5.4±1.9天;B组的治疗时间为13.1±5.9天;C组的治疗时间为10.1±3.9天,从统计学结果上看,其中以B组期待治疗的天数最长。

    3 讨论

    多数学者将孕龄不足34周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定为早发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作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特殊类型,其发病机制在医学界尚没有明确的解释,临床研究表明其与胎盘绒毛血管形态异常有关。其会引起胎儿及孕妇的多种并发症,现代医学对其的主要治疗手段为终止妊娠。但是在终止妊娠的时机上,需要准确把握,对于产妇及新生儿的身体健康有着重要意义。应选择适当的终止妊娠的时间,一般临床上选择在32 周以后,大限度能够持续到34 孕周[10]。上述实验表明,孕周超过32周的患者,不论在孕妇的并发症及胎儿或新生儿的并发症和围生儿结局上,都较孕周不足的患者更好。总之,对于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治疗前均应进行综合评估,治疗时给予严密监护,在尽量延长孕周的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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