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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39507
浅析农村妇幼保健服务提供体系的系统理论要求
http://www.100md.com 2013年2月1日 李应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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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摘要:本文对农村中的妇幼保健服务提供体系能够产生有效性的条件和农村的妇幼保健服务提供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农村妇幼保健服务提供体系系统理论要求

    【中图分类号】R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2-0017-02

    妇幼保健系统是我国公共卫生系统下的子系统之一,其存在对我国的母亲与儿童的身体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甚至是关系到我国人口素质、国家希望与民族未来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系统。对于农村中的妇幼保健系统而言,实现其功能的有效性需要明确目标、适宜环境、完善设施、合理结构以及科学监管等。本文在对其发挥效用所需要的因素进行分析之后,再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

    1农村妇幼保健服务提供体系的有效性条件

    第一,明确目标与适宜环境。妇幼保健服务与农村女性和儿童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其工作内容虽然十分基础但是却十分的重要。在新医改的方案中,明确的提出了要全面的加强我国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从而建立起健全的妇幼保健体系。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我国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大环境,农村中的妇幼保健服务工作的开展应该在基础建设齐全的基础上,与计划生育、疾病控制、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行合作,从而为农村女性和儿童提供全面系统的保健服务。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不仅仅与医疗系统息息相关,还与社会中的其他系统也有着紧密的联系,比如妇联、教育系统等,因此在开展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的时候,应该将理论知识作为其工作的基础,将卫生观念作为其工作的向导,让农村中的妇幼保健工作能够全面、系统、动态的开展起来。

    第二,完善设施与合理结构。我国农村中的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基本上是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医疗场所、村级卫生场所这三个机构进行的。在这三个机构中,或许只有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才能够拥有相对完善的医疗措施,在乡镇的医疗场所或者是村级的卫生场所里面,能够供给医疗使用的器械都是十分基础的器械,基本上满足农村人口对其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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