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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67267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儿童的工作记忆:基础加工缺陷还是执行功能问题(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4月1日 《心理与行为研究》2016年第4期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研究者主要的争议体现在ADHD儿童的言语工作记忆是否存在缺陷以及缺陷是在编码复述还是中央执行上。然而以往研究者在探索ADHD工作记忆缺陷时更多地采用与延迟记忆相关的工作记忆广度任务来评估ADHD的工作记忆能力,如数字字母延迟记忆任务、阅读广度任务等等,而这些任务要么仅仅考察了编码复述能力,要么卷入了多种认知加工过程的参与,包括言语与空间编码、存储、复述以及各种中央执行功能的参与,不同的工作记忆任务之间的具体加工机制并非完全相同,由此造成的结果结论不完全一致。尽管ADHD儿童表现出工作记忆能力的落后,但其内在的机制仍然不明确,即以往研究不能明确言语工作记忆的缺陷体现在基础性的语音加工能力上还是高级的工作记忆执行加工机制上。另外,将ADHD儿童的特定中央执行功能进行剥离考察仍然不够。

    记忆更新(memory uodating)是目前比较认可的工作记忆的核心机制(Jarrold&Towseb,2006)。记忆更新现象最早由Bjork(1978)发现,是指为了接受新的输入,在记忆中修正当前计划表征状态的一种行为。Kusaka,Gruneb,Hagendorfa和Met,zb(2000)认为记忆更新是调整当前工作记忆内容去适应新的输入的机制,是在保持当前固定数量项目序列和改变这个序列之间进行转换。记忆更新影响着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活动,例如文本阅读就是一个不断需要进行记忆更新的过程,阅读中,个体需要不断地将新近的句子纳入到工作记忆中,并且要不断地排除旧的信息,同时,又要不断地提取旧的信息与新信息进行匹配以达到对新信息的理解。

    N-back任务是以考察记忆更新功能为核心的-经典的工作记忆任务,任务很好地卷入了工作记忆执行机制,包括以正确的顺序存储信息,同时也需要不断地更替存储的表征,有很好的外部效度。不仅如此,相比于延迟再认/回忆任务,n-back更容易操控,不容易受到材料差异的影响,通过变化更新的次数n来操控中央执行,即n越大,更新次数越多,中央执行要求越高,通过比较不同n值下成绩的差异可以计算出执行效应量(记忆更新效应量),这种做法既科学,又简单易行。本研究设计了三个水平n=0.1,2的n-back任务,通过计算三种水平下,障碍组与正常组的工作记忆成绩差异,能够既能考察ADHD儿童的工作记忆缺陷,又能很好地评估ADHD的工作记忆中央执行功能问题,这是之前研究所不能揭示的。

    传统n-back任务基TiE常成人和儿童所设计,在连续呈现的一系列刺激项目中,要求被试判断第X个项目与之前的第X-n个项目是否匹配,即要求辨别的两个项目之间间隔了n个项目。一个刺激项目系列往往较长,在第n个项目之后的所有项目均要进行判断,判断次数为系列长度减n,一旦被试在过程中分心了,其后续若干次判断都会受到不利影响,故要求注意力高度集中,难度较大,不适合障碍被试,为降低任务难度,研究者Kiss,Pi-sio,Francois和Schopflocher(1998)进行了改进,其做法是将系列减短,拆分成很多trial,trial之间是独立的,在每个trial中只需对最后一个项目进行反应,上一次判断并不会影响下一次判断,故更加适用于障碍儿童的研究,也具有很好的实证效度,因此本研究借鉴了这一任务,以考察ADHD儿童的言语工作记忆能力。

    效应量(effect size)是一类用来描述处理效应的统计量,一般被称作效应大小,生物统计学家Cohen等人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提出了效应量的应用问题,他们认为效应量是对假设检验的一个补充,Cohen建议,当d=0.2时。效应量小,即处理为小的效应;d=0.5时,处理为中等的效应。0.8时为大的效应(Oleninik&Alpine,2000)。然而大多数的研究者在报道结果时,仅仅提供了假设检验的P值,这是不够的(Cohen,1994),美国心理学会(APA)的统计推断机构TFSI于1996年建议在报道研究结果时,也应该同时报道处理效应的大小。方向以及其可信区间,2001年又在其科研论文发表手册上规定了论文的结果部分必须要报道效应量(APA,2001)。效应量统计指标的价值尤其体现在特殊儿童的研究中,对于该类研究,发现在一些特定心理机能上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存在差异并不难。但如果引入效应量分析,以印证特殊儿童心理机能缺陷的程度,尤其是当涉及评估多项心理机能的缺陷时,效应量往往也能够为多重缺陷的主次性进行排序,更能揭示其缺陷的本质。故本研究在评估ADHD儿童的工作记忆缺陷时,也采纳了效应量分析的手段。

    2 研究方法

    2.1 被试

    17名来自华师附小的正常儿童和21名来自华师医院学习障碍训练中心的ADHD儿童参加了研究,年龄在7到12岁之间,平均年龄8.5岁。ADHD儿童最近半年内未服用过利他林等精神类药物治疗,无明显的器质性损伤,不伴随明显的品行障碍、情绪障碍、语言障碍和智力缺陷,通过DSM-IV、Conners家长和教师量表、自编ADHD问卷和视听整合持续性操作测验(inteerated visual&auditory continuous performance test,IVA-CPT)来甄选ADHD儿童,以瑞文标准推理测验的成绩作为智力衡量标准。排除得分在25%以下儿童。

    来自学习障碍中心的ADHD儿童大部分已经在各类儿童医院被确诊,为进一步明确,本研究进一步通过量表测试和临床访谈来评估ADHD。AD-HD儿童人选标准主要以DSM-IV家长评估为依据。在此量表上。至少有一个维度得分在6分或6分以上,在IVA-CPT上符合ADHD的得分要求(少数被试在DSM家长评定上达到临界值,CPT得分低于80,可被视为ADHD)。另外,以Conners家长和教师评定量表以及自编的ADHD问卷作为辅助工具,自编ADHD家长访谈问卷,共14个项目,分为注意力不集中和外在活动过度两个领域,项目设置主要源于DSM-IV,但采用“1=从不这样,2=极少这样,3=有时这样,4=经常这样,5:总是这样”5点评分,使得计分更精确,可作为对DSM-IV评定的辅助。凡符合或者边缘符合DSM-IV标准的ADHD诊断的儿童在Conners量表上得分较高(10分或10分以上)。且符合自编ADHD问卷的多数症状标准,将被确认为ADHD,不仅如此,我们还对来自临床的ADHD儿童的家长进行了访谈,以排除其他精神症状。同时。少数在不同诊断标准上有明显矛盾的临床样本,将被排除在研究之外。正常儿童来自于一所普通小学,其家长评定的DSM-IV两个维度得分均在3分以下,不伴有明显的心理与行为障碍。 (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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