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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6158
特别注意:鱼胆有毒,误服致命等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日 《家庭护士》 2007年第2期
特别注意:鱼胆有毒,误服致命等

     特别注意:鱼胆有毒,误服致命

    多少年来,南粤各地常有人轻信鱼胆能治眼病、喉痹的传说,因而吞服生鱼胆导致中毒甚至丧命。除广东之外,福建、江西、广西、湖南、浙江等省农村也时常发生因吞食草鱼、青鱼胆而致中毒的事件。根据某医院近年收治鱼胆中毒病例统计,他们收治中毒病例82例,其中抢救无效死亡者21例。死亡的发生与误服鱼胆的数量、中毒程度及抢救时机、患者健康情况等有密切关系。根据医生的经验,成年人若摄入体重1千克左右的草鱼鱼胆两个,就可能出现中毒症状。若食用1.5千克以上的草鱼鱼胆3~4个,会发生严重中毒性肝、肾损害。若吞服2.5千克左右体重的草鱼或青鱼胆1~2个,就有致命的危险。

    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载有“青鱼胆点暗目、涂热疮、消目赤肿痛”“草鱼胆治喉痹、化刺在喉中的鱼骨鲠竹木刺”“鲤鱼胆涂小儿热疮、滴耳治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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