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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11204
权利思维下的大学生性教育
http://www.100md.com 2011年6月1日 《中国性科学》 2011年第6期
     当然,性权利的自治行使也与其他权利一样,要遵从权利行使的基本原则,即公序良俗原则、合法性原则与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原则。即性权利的自治行使同样是有界限的,权利人对其意思自治的过失是要承担责任的,即过失责任原则。过失责任原则会通过法律责任的强制承担使得性权利主体理性负责地行使权利,权利主体的责任意识与责任精神就会在外在强制力的作用下得以塑造与强化。所谓公序良俗原则,就是要求性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公共秩序与良好风俗。对于性权利行使而言,尤其重要,如:性事本属于私事,理应极具很强的隐蔽性,不得公开进行,因此,于公共场所进行的有些性行为是不能够容忍的,应承担违法责任的;又如:人类之性区别于动物,是文明之性,故人与动物之交、多人性交等性交往形式是违背性的良好风俗的,同样也应承担违法责任的。所谓合法性原则,就是要求性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得卖淫嫖娼、不得有婚外性行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谓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原则,就是要求性权利的行使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利益。如:不得未经他人同意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不得通过自己性权利的行使影响未成年人性观念的纯正等。

    总之,性权利的自治(自律)以及自治责任的承担(他律)从主体内外两个方面培养、发展与强化了当事人的责任意识与责任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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