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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08653
药物避孕的九项注意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1日 《求医问药》 2005年第7期
     编辑同志:

    我刚结婚,近期内不想生育,想采用口服避孕药的方法避孕。请问,服用避孕药应注意哪些事项?

    广东高晶云

    高晶云读者:

    采用口服避孕药的方法避孕,是育龄妇女常用的方法。但是,如果选药或使用方法不当,不但达不到避孕的目的,反而可能引起一些疾病,得不偿失。那么,选用药物避孕,应注意哪些事项呢?

    ▲选择药物避孕之前,应该找医生做健康检查,凡患有急慢性肝病、心脏病、肾病、高血压、乳腺增生症、乳腺癌、子宫肿瘤、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者最好不用。

    ▲必须按医生规定的方法服药,不得随意改变用药的时间和剂量。

    ▲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请医生帮助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避孕药,不可随便更换。

    ▲定期做健康检查,尤其应注意肝功能变化。如果连续3个月不来月经,应立即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当因患病需要使用胍乙啶、胰岛素、巴比妥、苯巴比妥药等影响避孕药药效的药物时,应改用其它方法避孕。

    ▲欲想怀孕,最好在停药5~6个月后受孕,这期间最好用避孕套避孕。

    ▲长效避孕药,不可突然停用。如果停用,应在月经周期的第5日起开始服短效避孕药,连续服用3个月,方可停药。

    ▲放药品的抽屉或衣柜要上锁,以防孩子误服。避孕药不要和其它药品混放,以免拿错。

    ▲哺乳期不宜服用避孕药,因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在产后未满半年及月经来潮前,不宜服用避孕药。

    ◆吉林赵静, 百拇医药(赵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