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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绝症病人有尊严地死去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1月1日 《求医问药》 2013年第11期
     绝大多数医生会对患了绝症的自己、家人及亲近的朋友持有这样一个看似“绝情”的态度:如果经专家会诊确认其已无法医治,则应改为进行姑息治疗,即只进行减轻其痛苦的治疗,给病人吃好的、穿好的、玩好的,满足其一切心愿,然后让病人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因为,这些医生在从医生涯中见过太多因患癌症而家破人亡、亲朋懊悔的悲剧。

    广西有一个颇有成就的企业家,为了救治患上肝癌骨转移的母亲,不惜出售工厂,变卖了全部家产,结果也没能挽救母亲的生命。这名企业家因此成了打工仔。还有一位晚期癌症患者,因为他是卫生系统职工的家属,在单位领导发动大家为其进行捐款时,却遭遇到了他的拒绝,大家在暗地里对他表示赞扬。

    事实证明,无论病人患上哪种晚期癌症,医生断定其活不过三个月的,一般都活不过三个月,医生断定其活不过两年的一般都活不过两年,很少有例外的。作为医生我曾经反复追问我的老师:“你们在各大知名医院工作了大半辈子,难道就没有遇到这方面的奇迹吗?电视、广播、图书、报纸里面,都充斥着‘生命的奇迹’,你们就没有遇到过吗?”我的老师通常都会笑着摇头说:“没有奇迹”。但是,老百姓相信奇迹。只要有一线希望,老百姓就愿意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医管局主席胡定旭曾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呼吁“尊严死”的提案。所谓的“尊严死”,是指某晚期癌症患者经专家会诊后已被确认为没有医治的价值了,同意患者放弃治疗的请求,从而使患者如愿死去的一种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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