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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路有多长?(3)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日 《健康必读》 2006年第11期
     在国外,日本每年对捐献者都有公祭活动,医学院学生使用遗体前,都要鞠躬,态度毕恭毕敬。

    目前,遗体捐献俱乐部的成立得到了沈阳一些医学院的积极响应,在俱乐部的建议下,这些接收单位分别制定出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使遗体解剖更加文明化。有几个遗体接收单位在解剖室设置了灵堂,方便家属悼念捐献遗体的亲人。接收单位还许诺,遗体解剖后保证将各个器官重新放在一起,然后火化,最后将骨灰交给其亲属。

    沈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刘喜成认为,遗体捐献俱乐部在推动人们观念的改变上功不可没,但还有更深一层的问题亟待解决,就是国家对于遗体捐献法规的出台。因为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遗体捐献法规,使得遗体捐赠双方权利和义务往往难以界定。同时,缺乏法律规范也将不少的志愿捐献者挡在门外,因为他们多数因没有立法而心存顾虑,担心遗体捐献后不能真正用于医疗教学、病理解剖和器官移植。还有不少志愿者前来咨询时,首先是问立法了没有,要等到立法了再来。

    与此同时,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有些医学院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捐献者与接收单位签订了捐献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但捐献者去世后,其直系亲属却又反悔,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此类问题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此外,捐献的遗体是否有人格权,家属对捐献者遗体的去向、具体用途及使用情况等是否有知情权等,涉及伦理及法律问题。由于无法可依,给接收捐献者的相关工作带来许多不便。刘喜成认为,遗体捐献最终需要相关立法,以保证捐献真正实现,保护捐赠接收单位和个人的权益。

    (据东方法眼 文/李 欣)

    他山之石

    ■广州

    2001年1月5日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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