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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换肾”:生命伦理与法律的较量(1)
http://www.100md.com 2008年8月1日 《健康必读》 2008年第8期
     6月13日,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回应,5月举行的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第四次会议已作出决定,“两个患者家庭之间交叉供肾是合法的。”该决定已成文下发给164家获准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 承认“交叉换肾”合法,这一消息对于全国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来说,不啻于天降甘霖,让他们又多了一分生活的希望。

    在器官移植方面,我国是世界上管理最严格的国家之一。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指出,“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让人记忆犹新的是,2007年底《广州日报》等媒体曾经报道过湖南常德市的两名尿毒症患者,急需移植肾脏挽救生命,但各自亲人都未能与其配型成功。一次偶然机会让两家意外发现,两家各自肾源提供者恰恰能与对方进行匹配。但是,按规定,非血缘和家庭关系的活体器官供应,不能进行。2007年12月27日,手术被广州医学院附二医院伦理委员会以8:1的票数否决。

    2008年1月7日,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却为两名患者实施了交叉换肾手术并取得圆满成功。然而这场救命手术却引起了卫生界、法律界的广泛争议,众多媒体纷纷关注、争相报道……

    6月18日清晨,海口市白水塘,一场小雨刚刚下过,空气异常清新。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大楼被透过云层的阳光暖暖地包围着。

    5个月前的一场两个家庭之间的交叉换肾手术让这家医院成为了国内议论的焦点。而近日卫生部做出的“两个患者家庭之间交叉供肾是合法的”决定,则为这场争议画上了句号,让需要进行肾移植手术的病人看到了更多的希望。

    “这是一次生命权利的进步,更是一次社会的进步!”作为那场手术的主刀医生,海南农垦总局医院院长肖劲逐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对记者说起了当时的情景。

    缘起:

    一场手术引发争议

    1月6日上午9时许,海口火车站,来自湖南常德的何志刚夫妇和表哥史道红,面容憔悴地从由广州直达海口的K407次旅客列车上走下,身后是同样来自常德的17岁女孩何一文及其父母。

    何一文与39岁的何志刚都是尿毒症患者,2007年底,在急需进行肾脏移植手术挽救生命时,却不得不面对亲人们能够提供的肾源都未能配型成功的无奈。但是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却告诉他们一个好消息,受捐者何一文的血型是O型,其父亲何大兵(捐献者)的血型是A型;受捐者何志刚的血型是A型,其表哥史道红(捐献者)的血型是O型,如果能交叉互换一下,这是两个“绝配”。两个家庭欣喜若狂,就等医院实施手术了。但是,由9名专家组成的广医二医院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却以8:1的投票认为,交叉捐肾违法,应暂缓手术。

    正在何一文和何志刚的生命被无情的病魔进一步吞噬的时候,2008年1月4日,他们接到了曾求助过的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的回复。肖劲逐院长在电话里说:“我看了有关资料,认为交叉捐肾并没有违反法律,你们不妨来海南。”

    1月6日下午4时,农垦总局医院召开医学伦理委员会会议,包括医学伦理专家、海南医学院教授黄元华以及资深律师贾雯在内的13名委员一致认为交叉换肾手术可行。医院遂于1月7日实施了手术,并取得圆满成功。

    但此后,随着广东省卫生厅一位领导的质疑和众多媒体的报道,这场救命手术引起了卫生界、法律界的广泛争议。而争议最大的则是这一手术的供捐对象是否符合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甚至有专家指出,交叉换肾手术建立在交换的前提下,一旦失败,将可能出现三种情况:一是一方索赔;二是收回向对方提供的肾脏;三是找医生算账。

    让农垦总局医院感到欣慰的是,不仅手术成功了,而且还有许多专家表示支持,并认为交叉换肾是亲人间接的自愿无偿捐献,并不违背《移植条例》。

    但是事态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1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海南交叉换肾手术是否合法,卫生行政部门将进行专题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一时间,手术成功的喜悦被笼上了一抹愁云。

    手术:

    惊心动魄中的平安

    “面对患者绝望中的求助,我们一致认为生命是第一位的!”同样主刀了那场手术的张国庆医生自豪地对记者说,汶川大地震中,国家领导人发出“救人是第一要务”的命令,更让他们坚信当时做出的“生命第一”的选择没错。

    张国庆,海南农垦总局医院泌尿外科、男性病专科、肾移植专科主任。回忆起1月7日的那场手术,他感慨万千。

    “从1月6日医院召开的医学伦理委员会会议讲起吧。”张国庆仿佛又回到了那次紧张的讨论会上,“尽管最后是全票通过,但其间的争论也非常激烈。”他说,大家主要围绕两大方面进行了讨论。一是手术效果,这场两个家庭之间的换肾手术,实际上由四台手术构成,即何大兵和史道红的肾脏摘除术,和何一文与何志刚的肾脏移植术,一旦哪个环节出现纰漏,后果都不堪设想。再就是法律上的问题,即这起手术是否符合“有证据证明活体器官的接受人与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这一规定。

    “但后来我们统一了思想。一致认为只要符合‘病人利益最大化、对公共利益无伤害、捐受双方充分知情并自愿捐受’等要求就完全合法。”张国庆眉宇间流露出一种自信。他说,在肖劲逐院长和黄元华教授以及贾雯律师的分析下,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们一致认为,此项手术更准确地讲,是“交叉用肾”,而非广东媒体最开始宣传的“交叉换肾”。即第一家的捐肾者捐肾给第一家的受捐者,第二家的捐肾者捐肾给第二家的受捐者,医院只是将使用者进行了交换。同时,依照《移植条例》与《宪法》、《民法》等“大法”相碰撞时“大法优先”原则,医院最终做出病人生存权优先的决定。

    “当然,手术中的平等原则也是关键。”肖院长补充道,为了尽可能地实现医学伦理上的绝对公平,他们在安排手术时都是同步进行,即在进行何大兵和史道红的肾脏摘除术时,都是同步消毒、麻醉、取肾、洗肾,以防有一方突然反悔,导致手术的不公平。并均衡配备医护力量,使两个家庭享受平等的医疗服务。

    “其实,压力最大的是肖院长。”医院肾移植专科护士长傅小莉说,如果手术失败,或是卫生部最终没有认可海南对《移植条例》的理解,那么肖劲逐无疑将被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我们国家的肾脏移植手术水平在国际上都处于领先水平,面对患者和家属无助的眼神,我只想尽可能地把最好的技术用在患者身上。”肖劲逐在医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里淡淡地对记者说。

    调查:

    卫生部出台文件认可

    “卫生部调查组来后,当天就给我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肖院长回忆道,虽经院方多次挽留,但因经济紧张不愿再给医院添麻烦的何一文、何志刚一行还是在患者初步康复后,于1月14日出院返湘了。就在他们回湖南的第二天,由卫生部医政司领导、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专家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组成的卫生部调查组来医院进行了专项调查。

    “调查组审查了所有的手术资料后,当晚就表态,虽然我们在公证等细节上还有所不足,但是我们在大原则、大方向上没有失误。”笑容再次不经意间浮上了肖劲逐的脸庞。

    “不过,在卫生部没有最终出台文件肯定之前,我们也不敢再贸然行事了,甚至还把肾移植手术停了一段时间。”

    “那一段,我们的电话都快被打爆了!”医院外联部的王志刚告诉记者,手术后的一个月内,除了本地媒体,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香港大公报等也纷纷派出记者,对此次手术进行报道。不少职工也感到了压力。但是此时,社会舆论开始向海南农垦总局医院倾斜了。, http://www.100md.com(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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