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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吸烟无需“抱歉”等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0月1日 《健康必读》 2010年第10期
     制止吸烟无需“抱歉”

    ◆ 王君平

    常在飞机场、饭店等公共场所,听到服务人员非常客气地告知某位吸烟者:“对不起,先生,这里禁止吸烟。”这样的话听来,确实让人觉得礼貌、得体,但其实,制止别人吸烟,根本不需要说“抱歉”。

    或许,对于吸烟者来说,抽烟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你有不吸烟的权利,我有吸烟的权利。”但任何人主张自己的权利,都不得以牺牲别人的权利为代价。有人抽烟,必定会有人吸“二手烟”,使健康身体无辜受到损害。凌驾于其他人权益之上的权利,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宪法需要保护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制止他人吸烟,不仅保证了“被吸烟者”的健康不受损害,也减少了“吸烟者”自身的健康损害。如此兼利双方之举,又何须抱歉?

    当然,禁烟不是禁毒,只要烟草在合法生产,只要烟民可以合法地获得烟草,吸烟者的空间就会存在,只是这种空间应该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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