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新医学导刊》 > 2009年第3期
编号:11777109
浅谈抢救口服农药中毒洗胃和导泻的治疗体会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1日 《新医学导刊》 2009年第3期
     中图分类号:R59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3783(2009)-04-0056-02

    【关键词】口服中毒 洗胃 导泻

    口服农药中毒是急诊科常见的急危重症之一,早期正确彻底的洗胃和导泻是抢救成功的关键之一。我科自2003年10月~2008年10月共收治农药中毒患者200余例,均给予胃管洗胃和导泻,抢救成功率98%以上。现将洗胃和导泻的几项要点及体会归纳如下。

    1 洗胃

    是治疗口服农药中毒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其重要性在于将停留在胃内的农药原液直接排出体外,避免对躯体的进一步持续不断的损害,达到切断毒源的目的。原则务求及时和彻底。

    1.1 洗胃的时间 传统观念认为服毒后4~6 h内进行效果最佳,而6~12h后洗胃则意义不大。近期临床实践证明,口服农药中毒后,毒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患者胃部情况及精神、生理心理状态对毒物吸收有很大影响。虽然胃排空毒物的最后时限并没有统一规律,多数学者认为服毒后不论早晚均应洗胃,不能受6h生理排空的限制。有报道,中毒后11d尸解中尚发现胃肠道内有农药气味[1]。

    1.2 洗胃液温度 以接近体温为宜,一般30~37℃左右,过低(﹤20℃),因大量冷水入体而诱发寒颤,可促进胃肠蠕动,毒物过快排入肠道,影响洗胃效果;过高(﹥37℃)使胃黏膜下血管扩张,增加毒物的吸收量,增加抢救难度及成功率。

    1.3 洗胃液种类选择 根据毒物的性质作适当的选择。常用的有以下几种:①高锰酸钾液1:(2000~5000)氧化剂,可用于多种生物碱及有机毒物中毒,能有效地破坏阿片类、士的宁、烟碱、毒扁豆碱等,并可使氰化物及无机磷氧化而失去毒性。但对胃黏膜有刺激性,颗粒应完全溶解,浓度不可过高。忌用于氧化后能增毒者,如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92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