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健康必读·下旬刊》 > 2013年第2期
编号:12359971
浅谈知情同意书的法律属性
http://www.100md.com 2013年2月1日 《健康必读.下旬刊》 2013年第2期
     【摘要】知情同意书作为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的书面凭据,是医疗机构重要的医疗文书之一,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医疗工作诸多环节。知情同意书作为医方动态告知过程的静态留存再现,其法律效力和属性在日常医疗实践和司法实践过程中常出现不同的理解与定位,故在医疗实践和司法实践中更需对知情同意书的法律属性和定位有一个明确共识。

    【关键词】知情同意;法律属性;生命健康权

    “知情同意”这个词汇因其在临床医疗中的应用而广为人知。长期以来,向患者告知病情和签署知情同意书已经形成了一种医疗习惯,但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国一直没有给予其明确的法律地位,直到1994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临床上的知情同意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而《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又对知情同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致“知情同意”成为医疗界热议的话题。知情同意的本质有两层含义,医生有告知的权利和义务,患者也有知情并做出选择的权利,知情同意实际上是对医患双方的约束。但医患双方在应用知情同意书时,往往曲解了其本意,更因现代社会医患关系的紧张,使得医疗实践的告知行为及知情同意书的使用偏离了其应有的轨道。

    知情同意书作为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的书面凭据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63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