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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83141
神经内科护患纠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http://www.100md.com 2009年4月1日 《社区医学杂志》 2009年第7期
     [中图分类号]R19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4208(2009)07-0037-03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医疗的需求和期望值也随之不断提高,法律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医疗纠纷增多。病人在寻求疾病诊治的同时,对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探讨护理工作中与护理相关的护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尤为重要。本文针对神经内科近年护患纠纷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制订防范措施,拟建立和谐信任的护患关系。

    1 原因分析

    1.1 护理人员因素

    1.1.1 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而有些护士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不注意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懂患者就医享有的权利,难免引起护患纠纷;护士缺乏自我保护和证据意识,忽视证据的收集和管理;有的护士遇到患者病情变化时擅自下“医嘱”处理,一旦出现纠纷,责任全在护士。

    1.1.2 责任心不强 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心是发生护理法律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服务态度是影响医院服务质量的主要因素,护士的服务意识不强,也是护理投诉的主要原因。有些护理人员回答问题冷漠简单、对患者的尊重和关心不够、注意事项交待不清,还有部分护理人员忽视生活护理而出现患者坠床、发生褥疮等;忽视患者身心反应。沟通不够,让患者不理解或误解,均使护患纠纷增加。

    1.1.3 基础理论知识缺乏、操作技能水平低 主要表现在观察病情时缺乏理论知识或经验不足,处理不当,如蛛网膜下腔出血患者突然出现呼吸、意识的改变,想不到可能发生了再出血,以致延误治疗;操作中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工作涣散,造成发错药、打错针等情况;静脉穿刺不能一针见血造成患者及家属不满;对常用或新型诊疗仪器设备的性能不熟悉、操作生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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