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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76565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补助机制改革浅析与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2月15日 姜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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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1223KB,2页)。

     为缓解病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转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以药养医的局面,降低基层医院的药品价格,真正让利于民;同时,又能让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能有效的生存和良性发展,这势必需要改革现有的财政补助机制,加大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投入。

    在设计财政补助拨款机制时,为避免“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改革中出现的“体制复归”、“保护落后”等问题与制度缺陷,绍兴市区在实施前首先推出了门诊工作量、药品降价额度、工作完成质量等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财政补助,并补助设备更新费用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费用。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将试点的基本做法和成败报道如下。

    1 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1.1 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药品价格 这次改革的初衷是要全面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价格,改变医生开大方、重复开方等趋利行为,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体现其公益性质,发挥公共服务功能。经过对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收支,特别是药品收支情况的全面测算,制定基本医疗用药目录和价格,将列入的药品实行统一降价销售,把药品利润降到较低水平。降价的药品涉及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的745只成药、西药及中药饮片,从2008年9月1日开始执行。同时,对药品采购实行集中采购、统一供货的方式,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药品进价的混乱。

    1.2 制订有效的考核细则落实综合监管指标为使补助资金真实体现政府出钱买服务的原则,绍兴市卫生、财政两部门联合制定《绍兴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补助机制改革考核办法》,将平均每人次医药费用、每人次药品费用、门诊工作量、工作完成质量、药品降价额度、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年度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成绩优劣与财政拨款挂钩。卫生部门要求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此考核细则作为内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内部科室、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卫生部门强化日常监管,采取月报制度,实行临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加以制约,认真抓好政策的落实。

    从市区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2008年9月-2009年6月,10个月的执行情况看,累计药品降价达3900余万元,群众就医费用明显减少:每门诊人次医疗费用为53.71元,较2006、2007两年度的门诊均次费用79.68元减少25.97元,下降了32.59%;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为38.69元,较2006、2007年度的均次费用57.90元减少19.21元,下降了33.17%;使用目录内药品比例控制较好,达到90%以上,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有所下降。

    2 取得成效及初步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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