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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39805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使用现状分析及建议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日 《医药月刊》 2007年第7期
     [摘要]目的探索药品招标中出现的问题。方法分析招标品种过多、品种构成复杂、规格混乱和目前医疗机构中标药品使用情况的现状。结果找出了解决当前招标问题的对策。结论只要共同努力,就能成功地解决招标品种成交率高、降价幅度有限等问题。

    关键词:药品招标采购 医疗机构 药品价格 建议

    中图分类号:R197.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07)7-0010-03

    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从1999年国家六部委颁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以来,已经有近8年了,虽然对遏制药品价格上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结合本地州几次招标的情况和医疗机构对招标药品的使用情况,就医院药品招标出现的某些问题提出来供同行们参考,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1 招标现状
, 百拇医药
    1.1 重药品价格,轻药品质量

    在药品招标过程中,由于药品质量指标量化困难,造成评标时难以拉开质量档次,尽管强调并非价格越低越好,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避开价格问题,使价格成为中标主要因素,生产企业间的品牌知名度差异不大,价格便是决定中标与否的主要因素。招标单位在制定的评分标准中,价格所占的比重过大,报价低的药品就容易中标,有些低价中标药品,确实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但由于药品质量监督体系不完善,加上药品招标执行一般具有强制性,导致这些药品广泛用于临床。

    1.2 品种过多,规格混乱

    按照国家六部委《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品种目录,均以通用名为准。同一通用名对应不同的商品名、规格、剂型、包装均可投标。全国目前有药厂大约6000多家,流通批发企业1万多家,生产严重供过于求,医疗机构用药千差万别。在招投标时同一品种的同一规格在三个以上企业可进行评标处理,而往往大部分的品种的某个规格仅有1个或2 个投标竞争,则进入议价程序。一般议价品种若无明显质量和价格问题都有中标机会。结果造成中标品种太多,规格太乱,如某次招标头孢呋辛钠粉针就有0.25, 0.5, 0.75, 1, 1.5, 2, 2.25, 3g等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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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剂型复杂

    剂型包括注射液、冻干粉、粉针、溶媒结晶;糖衣片、薄膜衣片、咀嚼片、分散片、泡腾片、肠溶片、缓释片(胶囊)、控释片(胶囊);软胶囊、硬胶囊;滴丸、蜜丸、水蜜丸、糊丸、浓缩丸;颗粒剂;糖浆剂;合剂;口服液;搽剂;栓剂;膏剂、喷雾剂;混悬剂等。

    1.4 包装多样

    由于招标后药品利润越来越小,生产厂家很快就生产出新包装,通过换包装或改变商品名,同一剂量有水针剂,粉针剂,溶媒结晶、大容量输液(含糖或盐)等各种大小不同的包装,如剂量都是0.5的某药水针剂就有1ml、2ml、5ml、10ml、20ml、100ml等;葡萄糖注射液有玻璃瓶、塑瓶、非PVC复合膜软袋;包装数量不同,如针剂在临床上可见1支/盒、2支/盒、3支/盒、4支/盒、5支/盒、6支/盒、8支/盒、10支/盒等;片剂可见4片/盒、6片/盒、7片/盒、10片/盒、14片/盒、15片/盒、20片/盒、21片/盒、30片/盒、50片/盒、100片/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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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药品品名不统一,价格差异过大

    不同厂家各自有各自的商品名称,造成药品品名不统一、不规范,同类药品型号、剂型、剂量、规格不同带来价格差异,造成价格混乱,小规格的价格有时远远高于大规格的价格,还有部分药品为单独定价。如某次中标出现头孢噻肟钠(治菌必妥)1g为12.58而1.5g 则为11.70;左氧氟沙星片0.1*12片为10.60而0.1*10片则为15.80。其结果最终吃亏的还是患者,致使社会反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效果不明显。

    2 医疗机构使用现状

    2.1 品种规格多,造成中标企业二次攻关

    由于是全品种全规格的招标,医疗机构的使用是相对固定的,通过招标后出现同一品种多种规格,中标企业不得不进行二次攻关,以取得采购和使用。如本院目前使用的大部分药品最少都有两个以上的规格,如氨甲环酸就有:5ml:0.25/支;5ml:0.5/支;10ml:1g/支,头孢噻肟钠(治菌必妥)有1g和3g;而普通头孢噻肟钠也有1g和3g。这样不仅给临床使用和药房配药造成较大的麻烦,同时也会带来药物不良反应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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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部分药品短缺

    按要求医疗机构药品全部都实行招标采购,可在实际情况下,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对某些药品,特别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某些药品,因为价格低、利润小或用量较小的,采取不投标,或以低价格中标却又不长期供货、或干脆不供货,致使医院很难购得这部分药品,造成这部分药品供不应求,如重组人胰岛素(诺和灵,优泌林)、拉米夫定,二甲双胍(格华止)等合资企业生产的药品经常缺货。

    2.3 中标品种用量下降

    由于中标药品价格低,利差小,医生不愿意开中标药,导致中标药品在医院销售大幅度下降,这就是被称为“药品一中标就死”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同类药品太多,临床使用高价的同类其它药品。从几次招标执行情况看,医院使用的中标药品品种和数量很少,而价格较高的新药不断增加,反而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2.4 价格降低不明显
, 百拇医药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招标目的之一是降低药品虚高定价,议价药品一般为独家生产或规格比较独特,在招标中基本上不会形成竞争,即使在价格偏高的情况下,也能成交,因此议价成交的价格一般比较高。导致医院药价比零售药店价格高出不少,结果是招标效果不明显,难以减轻群众医药负担。

    2.5 药品采购成本加大,医院药品收入降低

    通过集中招标采购,某些药品价格确有所降低。分析招标前后的零售价格平均下降幅度为15%~20%之间,特别是用量较大的抗生素类价格有些品种下降达50%以上。但是,药品零售价的降低,并非意味着药品采购价的降低。招标后临床使用量大的某些药品中标价往往比原来的进价还高,导致医院实际采购成本增加。招标前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给医院的让利一般在7%~15%。在政府对医疗机构投入较少,补偿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尤其是药品收入占医院总体收入50%以上的基层医院,不利于医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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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建议

    3.1 政府部门应从严把关

    国家药监部门把好新药审批关;物价部门把住药品价格。

    3.2 医院机构建立基本用药目录

    医院机构应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结合医院的实际制定基本用药目录,同一品种的药品只能有一个厂家的产品(或一个商品名的产品),既能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又有利于药事管理。

    3.3 控制多品种多规格成交

    对于同品种多规格的,最好只让其成交一个,而且尽量取小包装的规格中标。

    3.4 公布投标底价

, 百拇医药     招标时在广泛征求本地区医院机构或调查医药市场供应情况的基础下,对不同品种规格,不同质量层次,规定投标底价,在底价的基础上加价率不得超过规定的加价率,以促进有序竞争,从而降低药品价格。

    3.5 取消药品招标中介公司

    由于医药工商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承担标书工本费、投标品种保证金、中介机构服务费等多项不合理费用,增加了大量非经营成本。一般每个品种的每个规格收取300~600元的中介机构服务费,有些还要提供药品样品,更是价值巨大。这些样品一旦开封就不能销售,且中介机构也不退样品,给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造成极大的浪费。建议供需双方根据各自的实际需求寻找自己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正常的、科学的、经济合理、快捷、有效的药品配送渠道。

    3.6 实施医药分业,从体制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

    把医院门诊药房分离出来,变成社会零售药店,独立经营,照章纳税。这是贯彻、落实国办发(2000)16号文件的重要内容,是从国家医药管理体制上解决“以药养医”、“药品虚高定价、防止购销活动中腐败现象”的根本性措施。尽快建立较完善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确实做好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建立较完善的药品价格管理体系,从源头彻底解决药品定价虚高。加强对招标采购的规范化操作和依法监督,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研究方向:医院药学。, 百拇医药(范树德 袁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