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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05880
卫生部长细解医改四大基本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07年第2期
     卫生部部长高强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后卫生部门要按照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着力于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着力于建设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服务体系,探索中国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高强说,在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要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

    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这项制度的实质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卫生体系和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并健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卫生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采用适宜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由政府承担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但不能满足群众所有的医疗服务需求,居民患重病到医院治疗,还要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抵御经济风险。由于我国城市化水平低、居民收入差距大、农业人口和非正规就业人口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全国难以建立起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只能根据城乡实际情况和不同人群的收入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这是治理我国医药秩序混乱、价格虚高、不公平交易、商业贿赂严重等问题的一项根本制度。也是保证医疗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措施。根据世界上90多个国家的经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作为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同时,要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强化对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对医疗机构不分投资渠道和隶属关系,由属地政府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革医院“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摘自《北京晚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