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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36762
抽动—秽语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07年第9期
     (1)起病年龄在2~15岁;

    (2) 同时伴有动作性和发生性抽动,特点为多发、快速、刻板和不随意;

    (3)病情波动、时轻时重、缓慢变化;

    (4)主观抑制可短期内减轻或甚至完全控制症状,但导致内在情绪的紧张,最终症状释放加重;

    (5) 全神贯注于其他事情可减轻症状;

    (6) 睡眠或过度兴奋时症状通常消失;

    (7) 病程至少1年,有慢性迁延至终身倾向;

    以下几项症状如果出现有助于诊断为抽动—秽语综合征,但并不是确诊抽动—秽语综合征的必要条件:

    ⑴秽语;

    ⑵秽亵行为;

    ⑶模仿言行;

    ⑷重复言语。

    医生通常是根据临床症状表现和是否有家族史来做出诊断。无论是运动或发声性抽动症都必须在症状出现1年以上才能下诊断。临床上将此病分为两类:简单型和复杂型。简单型是指突然的发作、涉及少数的几组肌肉群的反复抽动。常见的表现为眨眼、耸肩、摇头、面部出怪相。复杂型则具有独特性,通常影响许多组肌肉群,表现为跳动、摸鼻子、触摸别人、淫秽言语、模仿行为或自残举止。

    由于这些表现通常很难解释,所以这些患儿经常在学校、家庭被老师、父母、伙伴误解。病情的反复也增加了医生做出诊断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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