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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30866
外国如何处理“拒签事件”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08年第1期
     英国

    家属不肯签字 医生有权救治

    在英国伦敦生活的华人杨女士,她两个孩子都出生在英国。据她介绍,在伦敦,进行治疗前必须经过患者本人同意,如果患者拒绝治疗,任何亲属或医生都不能否决本人的决定。

    患者如果进入医院的时候出现生命危险,并神志不清时,就需要家属签字,如果家属不肯签字的话,医生有权采取在医学上对患者最好的处置措施。

    同时,在英国留学的中国学生沈莹说,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以做出对病人最为有利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病人不治身亡,只要司法鉴定认为医生采取的措施是对病人最有利的,且没出现失误,医院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美国 拒签延误治疗医院将负责任

    在纽约生活多年的华人吴先生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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