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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14469
莫让“裸检”再继续“裸奔”
http://www.100md.com 2010年6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10年第6期
     国家卫生部曾明确规定,对临近照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如眼睛、甲状腺、性腺等),应当进行屏蔽防护。然而病人在广州多家大医院做X射线检查时几乎都是“裸检”,个别医院即使配备了防护服,也不会主动告知病人,因此使用率相当低。可医学专业的大夫们就比我们坦然多了,医院给他们配备了家什,一身价值上万元的铅服全副武装,透视设备带来的辐射伤害他们清楚得很。而医院对患者却并不怎么上心,要么未配备防护服,要么不告知病人,病人在医院做X射线检查时几乎都是“裸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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