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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预付制”徒增新忧
http://www.100md.com 2012年6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12年第6期
     近期,北京一些医院集中出现保定患者住院治疗现象。调查发现,保定各大医院限收职工医保病人。据悉,保定实行名为“总额预付制”医保新政,医保中心给医院定指标,要求医生限收职工医保病人,超出限额的由医生自行承担。

    任何“新政”都得考量自身政策的代价:是否会造成“误伤”,给第三方造成无谓损失;推行成本是否过大,包括操作成本与管理成本。以此比照,保定市所谓“总额预付制”,想必难以令人满意。

    考量本质,“总额预付制”无非试图对既存医保制进行补漏。但过往的经验一再表明,“总量控制术”始终是最粗线条的管理方式,乃至其正效益往往不抵副作用。

    为了不“超额”,某些医院甚至拒绝接纳职工医保患者,于是,正常的就诊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现状如斯,医保费用是降下来了,可是医院当尽的社会功能,“职工医保”理应发挥的作用,却一步步走向了虚置的境地。显然,“总额预付制”是一种自私的创意,为了功利的目的、基于管理的便捷,不惜扭曲了一些正常的功能与需求。诚可谓,因噎废食、因小失大!

    控制医保支出,必得恪守“保障合理医疗需求”的前提;但“总额预付制”所产生的负面激励,正使得“保证正常就医”愈发困难。此等尴尬后果,固然源于“总额预付制”根源性的理念偏差,也与其设计之初的失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大医院的科室受制于“限额”,“每月只能收十来个职工医保病人”;另一方面,一些民营医院、小医院,则苦恼于“医保基金使用指标根本用不完”。

    粗糙的“总额预付制”连起码的“指标合理分配”都未能做到,而且它的凌乱之处还有很多,如以一种静态的视角估量潜在的职工就诊需要,并藉计划指标的方式分配资金;以一种有罪推定的心态默认存在骗保、过度医疗等现象,且不惜误伤、粗暴“打击”……当某项新政失去针对性、不具命中精度,甚至“后果”也不可控,又谈何补漏“旧规”呢?

    (摘自《华西都市报》), 百拇医药(蒋璟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