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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油处理靠的是良心
http://www.100md.com 2012年7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12年第7期
     有两则关于剩油处理的新闻,颇耐人寻味。一则新闻:小贩王某在7年间,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三元桥店、奥运村店等店,收购鸭油及废弃油脂后,将所收购鸭油转卖给炸薄脆游商,其他废弃油脂则转卖给他人用于制作地沟油。

    另一则新闻:保定有个32岁的“油条哥”刘洪安,开了一家早点铺,亮出了“安全用油、杜绝复炸”的承诺:本店油条用油每天都是新油。

    将这两条消息放在一起作比较发现,大企业诚信不及个体户,发人深省。全聚德是一家大型国营名企,自然不会不懂得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资源化处理的规矩,自然不会不懂得向个体户出售鸭油及废弃油脂的严重后果。但他们是明知故犯,见利忘义,莫此为甚。

    回过头来再谈谈“油条哥”。刘洪安的营销理念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宁可提高一点油条的成本,也不愿将剩油留到第二天再用。顾客无法监督,全凭做生意者的良心。刘洪安说:“我卖的不是油条,是生活。”刘洪安出售的油条被誉为“良心油条”。良心这个东西,虽然被解释为是“人的道德感情与情感的综合”、“一种道德义务感”,但良心又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油条哥”的产品将“安全用油、杜绝复炸”的诺言变成行动,一石激起千层浪,因而名动天下。

    针对媒体曝光,全聚德集团两家涉事的门店负责人出面解释道,店里以为是与一家有收购废油资质的公司签署的协议,直到警方介入调查才发现,王某是用全套伪造资料欺骗了店家。全聚德把责任一古脑儿推到小贩头上,难以令人信服。如果是被欺于一时,也许可以说得过去;但全聚德的剩油倒卖已有7年,难道就没有一点蛛丝马迹可寻?王某无视国法,利用地沟油生产、销售食用油,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无疑将受到法律惩处,那么,供应剩油的全聚德集团也脱不了干系。全聚德这回贪小失大,得不偿失了。

    (摘自《新民晚报》), 百拇医药(吴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