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外健康文摘B版》 > 2007年第9期
编号:11536274
股骨头坏死别轻易换“零件”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07年第9期
     股骨头坏死,又称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是一种由于酒精中毒、激素、外伤等因素破坏了股骨头的血液供应,从而出现髋关节疼痛或其周围关节疼痛、功能性障碍甚至股骨头塌陷的骨科疑难疾病。

    北京前海股骨头医院首席专家孟和教授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人工股骨头置换手术并不是对股骨头坏死的一种“治愈”。

    据孟和教授介绍,目前股骨头置换的手术费用普遍不低。而且一般来说最好的人工股骨头目前也只能用10至15年,有的甚至只能用5至6年。虽然有些医院宣传人工股骨头可以使用20到30年,但是这种状况只有在没有出现感染、假体松动、脱位等合并症的理想情况下才可能达到。患者在以后的生活中很可能会遇到多次翻修的问题,而且极易产生感染、神经损伤、脱位、假肢下沉、摆动断裂等并发症,以致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医乃仁术”,孟和教授认为,对于年纪较轻的股骨头坏死患者,能不换就尽量不换,只要治疗方法得当,配合一定的功能性锻炼,一般可以很好地控制病情并恢复患者正常生活自理能力。对于60岁以上的股骨头坏死患者,如果疾病的确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才应该考虑人工股骨头置换手术。

    文/王福丽 摘自《医疗与科学》,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