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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限价服务”的意义不只是便宜
http://www.100md.com 2009年2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09年第2期
     “治好感冒50元,超过部分我来付!”这不是一句广告词,而是珠海吉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出的一项限价服务措施。

    对于不少公众来说,恐怕都不缺乏“感冒一次,花销数百”的经验,一个小小感冒的医疗费用居然如此之大,已然超过了不少公众的经济承受能力。现实中,感冒发烧因为看不起而不去治疗,完全靠自己去熬去扛的,也确实不在少数。据媒体报道,小病不治,基本靠自诊的公众,所占比例已经过半。不难看出,普通小病的过高诊疗费已然成为居民百姓就诊的门槛和障碍,而当“看病贵”使得“小病不治”成为居民的集体习惯时,当广大居民的健康缺乏最起码的看护者时,对于卫生事业而言,这显然是严重的失职。在这一背景下,珠海社区卫生中心开展的医疗限价服务,无疑可圈可点,令人期待。

    社区卫生中心推出“医疗限价服务”的承诺之后,无疑将看小病的价格限制在了居民可接受的范围之内。既然打消了对小病“看病贵”的顾虑,老百姓当然就不必再“小病自扛”了。从这个角度说,“限价服务”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居民百姓常见病“看病贵”的问题,更从价格上确立了社区医疗的优势,让社区医疗资源的充分发掘成为可能,并真正成为了护佑居民健康的第一条防线。

    不过,在笔者看来,社区医疗“限价服务”的意义还不仅仅在于价格的便宜上。事实上,目前一些常见病之所以会出现看病贵的问题,其实很大程度上缘于“过诊”。一些大型医院的程式化治疗往往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给你开上一堆药,假如你想尽快治愈的话,便直接给你挂水,这样一来,无需抗生素却用抗生素,无需输液的也去输液,治疗费奇高不说,其不对症下药的做法本身就是不科学和有损健康的,不仅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更是对患者的失职。而当“限价”成为社区卫生中心的诊疗承诺时,如何减少医疗成本,如何对症下药,减少浪费,显然将成为社区医院治疗常见病时的准则,极大地避免“过诊”无疑也是医疗“限价服务”的价值所在。

    文/武洁 摘自《长沙晚报》, http://www.100md.com(武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