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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结算须解后顾之忧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0年第3期
     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要求,要改革公立医院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参保参合患者就医,推行持卡就诊实时结算,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

    在听多了因为无钱而被医院拒绝治疗的新闻后,先诊疗后结算的改进很是令人眼前一亮。不管有钱无钱,先救治再说,既是对公立医院救死扶伤天性的回归,也符合生命权至高无上的人道主义原则。

    相较以前患者就医的预付押金,先诊疗后结算可以解决两个困境,一是缓解患者手中无钱、却又不得不紧急动手术的矛盾,患者至少有个筹措治疗费的缓冲期;二是减少患者每做一项检查、每开一次处方就要排队交费的不必要麻烦,从而为患者“减负”,提高就医效率。

    当然先诊疗后结算也有个前提——先要识别患者医保身份,也就是说只有参加医保的患者才可以享受这项待遇。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先诊疗后结算只不过是将以前由患者预交的押金,转换为由医保来承担,医院不用担心给患者治疗后却收不到钱的尴尬。其实这也是医保的应有之义。好在新医改方案已给出了“全民医保”的期限:2011年后基本医保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但即便是先诊疗后结算的好处显而易见,具体到不同的患者,或许也有不同的想法。其中一个担忧就是,在习惯了先交钱后看病的模式之后,凭什么相信医院在没收到钱之前,就能为患者精心地治疗?而且这种后结算就医模式似乎并不能阻止医生开大处方、过度治疗的痼疾。如此会不会在交费方式上便利了,但最终结果却是治疗费用增加了?在医患关系缺乏信任的今天,这种担忧也不是毫无道理。

    而先诊疗后结算的更大阻力恐怕还是来自医院。在政府投入远远不够医院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公立医院不得不依靠患者的医药费来养活自己。如果大规模实施后结算,则很可能影响到医院的资金周转,而倘若有不少患者因为经济困难,拖欠医疗费,不堪重负的医院只得自行中止治疗,如此则容易使先诊疗后结算名存实亡。而且由于医保报销比例所限,医院也很难有为患者完全垫付医药费的善举。

    如此,要解决先诊疗后结算的后顾之忧,就必须在逐步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的前提下,一方面尽快实现医保的全覆盖,另一方面则要提高医保的使用效率。比如患者结算时,只须缴付个人所付部分,其他就直接由医院和医保机构即时结算,从而间接缩短医院垫付医药费的周期。

    目前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当期结余率超过30%以上,远高于发达国家的10%以下水平,结余的医保基金总额2008年累计高达3432亿元。如果想加快推行先诊疗后结算的便民结算模式,这种“有了钱却不会花”的传统思维必须破除。

    (摘自《广州日报》), http://www.100md.com(李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