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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为何不能以“男”“女”命名
http://www.100md.com 2010年6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0年第6期
     从今年6月1日起,“男子”“男性”“男科”“女子”“女性”等字眼,就不得再出现在北京医院的名称里了。

    叫“男子”“女子”的医院,大多都是民营医院,主要是从广告宣传方面考虑的。

    但是,医院名字中含有“男子”“女子”这些字眼,总会让人浮想联翩,许多人都误认为,只有得了见不得人的疾病,才会去这些医院看病,如果去掉这些字眼,不仅能使医疗机构的名称更加规范,而且也避免了患者在就医时,遭遇诸多不必要的尴尬,使其没有心理负担,轻松就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可以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命名。广义地理解“男子”“男性”“男科”,可能被误导为诊疗范围包括所有男性疾病,若做最狭隘的理解,可能被误导为专治男性性病。“女子”“女性”也存在类似问题。

    专属女性医疗的一级诊疗科目目前已有妇产科、妇女保健科,二级科目更有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等。如果一个医疗机构,确实在女性医学领域方面“术业有专攻”,完全可以在上述科目中选定识别名称,而不应不规范且名不副实地冠以“女子”“女性”之名号。

    (摘自《北京科技报》), 百拇医药(吴洣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