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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16828
德国如何制止医药回扣等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1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0年第11期
     在德国,根据法律规定,新药上市前要经过严格的药理试验,于是各种诊所就成为试验的场所,医生不断地收到各个公司的新药疗效调查要求。经过无数个诊所的疗效测验,药品的可靠性得到提高,缺陷相应降低。这本是件好事,但是许多药品公司往往是用疗效调查作为回扣的“遮羞布”。一些公司甚至不是请医生对新药做疗效调查,而是拿出已使用多年的药品来做疗效调查。目的很明确,一是医生给病人多开这种药,促使患者医药费上升,最终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费用,其次就是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一般来说,医生填写调查报告后会获得5~10欧元。但是医生如果成功劝说病人用医药公司推荐的药品,医生另外可获得数百欧元的报酬。这其实与我国的医疗回扣基本一样,只不过所用的名目不太一样。为了遏止这种医药腐败,德国制药工业制订了“自愿自我监督准则”,准则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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