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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83773
医院乱收急救费是“趁病打劫”
http://www.100md.com 2011年7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1年第7期
     “从吉安转去南昌治疗,往返才400多公里的路程,120救护车竞要收取我们4500元的费用。讨价还价后还是收了3900元,而且未开具任何收费凭证。”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市民易先生反映,某医院救护车从吉安往南昌运送三名病人,竟要求收费4500元,如此漫天要价的行为让他很难接受。面对患者等待转院急救的事实,孤立无助的患者家属除了接受医院安排的救护车服务外,还有其他选择吗?本应承担救死扶伤职责的医院,竟然“趁病打劫”,不仅有违医德,患者家属也伤不起。

    表面上看,医院提供救护车服务属于市场议价的范畴。但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观点,市场化的产品应该成本透明,具有竞争性,由消费者在市场框架内与经营者充分博弈,然后形成价格。而该院医生告诉患者,如果不搭乘医院的救护车,去了南昌也住不了院。这不是威胁患者接受急救服务吗?

    《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救护车费(含来回里程,不合院前急救)3公里以内收取20元,3公里以外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公里、超过100公里以上加收2.5元/公里。也就是说3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是3元/公里,100公里以上部分的费用按2.5元/公里收取,而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收了3元/公里,又收2.5元/公里,实际上是重复收费行为。而且一辆救护车同时运送3名患者,参与监护的医护人员数量并没有增加,而医院收取的监护费用却上涨了3倍,这也不合理。医院选择性地曲解上级规定,行重复收费之实,这不是“打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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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质上讲,公立医院理应具有公益色彩,特别是急救行业属于带有天然垄断属性的公共服务行业,不能简单地以市场眼光衡量救护车的服务价格。既然媒体已经曝光,相关部门除了解释规章条文,指出医院违规以外,更要及时介入调查,认真核算救护车的运营成本,督促医院退还重复收取的费用,还患者家属一个公道。不能听任医院选择性执行收费规定,对患者“趁病打劫”。

    哈药“污染门”为何难关

    郝洪

    废气排放超标,恶臭难闻;废水直排入河,河水变绿;废渣简单焚烧,倾倒在河沟边——媒体曝光的哈药集团旗下制药总厂的污染,让人触目惊心。

    早在2009年8月,就有媒体曝光了哈药的污染问题。近两年来,媒体对哈药污染的追问一直没有停止。黑龙江多位政协委员也曾联名提案,并提交了“硫化氢气体超标1150倍,氨气超标20倍”的实际检测结果,当地人大也多次将哈药制药总厂气味污染问题作为议案讨论。而据当地环保机构的说法,自哈药制药总厂建设投产以来,附近居民关于其乱排放的投诉,从未中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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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众的追问,舆论的追问,人大政协的追问……如此追问力度,为何竟关不上哈药的“污染门”?哈药2010年营业收入180亿元,5年上缴70亿元税金——顶着当地著名利税大户的光环,这是不是哈药的所谓“底气”?

    这种怀疑是有理由的。一些利税大户,仗着对当地“贡献巨大”,既能创造财富,也能解决就业,就利用地方“不敢得罪”的心态,不把一些法律规定放眼里。而一些地方,明知企业有问题,但为了留住利税大户,面对举报质疑,或“睁只眼闭只眼”,或“捂盖子封口子”;本该发挥“猫捉老鼠”作用的环保部门乃至司法部门,也常常失语、失职、失守。

    工业布局不够合理,或许令哈药彻底解决排污问题增加了复杂性,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其排污不止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而哈药也没有因此付出相应代价,这种现象,恐怕不能用“失察”或是“盲区”来解释。

    地方政府扶植企业、服务企业、发展经济,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生活幸福。如果居民的住宅楼和企业超标排放废气的烟囱比肩,社区的街道与企业超标排放废水的河道比邻,当企业一边发展壮大,一边却污染河流、空气,破坏自然环境,危害民众健康,即使企业上缴再多利税,又能创造什么样的社会价值呢?

    最新消息说,哈药总厂已承认存在污染,表示立即整改。希望这不是一种敷衍,不是重复两年前的一幕。因为,一次次没有结果的追问,只会让百姓伤心,让地方公信力受损。, 百拇医药(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