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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啡在癌痛治疗中的认识误区
http://www.100md.com 2012年4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2年第4期
     吗啡是缓解癌痛的常用药物,在临床应用中,常见病人及家属对其产生误解,很少甚至拒绝应用该药物,人为加重了癌症病人的痛苦。吗啡应用的误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应用吗啡可以成瘾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国内外研究资料都已否认了这一看法。吗啡在正常人中应用固然可以导致成瘾,但对于癌痛患者,强烈的疼痛本身就能起到很好的成瘾阻断作用,所以大可不必为此产生不必要的担心。

    吗啡应用后会越用越多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一般来说,随着癌症病情的加重,疼痛会越来越重,需要的吗啡剂量可能相应增多,但这并非是由于吗啡应用后作用减轻而需要增加剂量。

    吗啡副作用大,应尽量少用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吗啡的常见不良反应有呕吐、便秘、幻视、呼吸抑制等,除便秘需药物治疗外,其他症状都很轻微,不需临床处理,且吗啡剂量弹性很大,临床上应用可以从10毫克到几十毫克,口服吗啡制剂更是如此,所以相对于治疗感冒时常用的那类解热镇痛药来说,吗啡对于肿瘤病人更为安全。

    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用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诚然,吗啡只是一种止痛药物,对癌肿本身没有消灭作用,但是,医学理念发展到今天,认为镇痛治疗是提高癌症患者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癌症病人无痛也是对病人的尊重和综合治疗的一个方面。无痛不仅能令病人精神愉悦,而且有助于机体免疫功能的恢复,从而可以从侧面抑制肿瘤的发展。

    不到晚期不能用吗啡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治疗癌痛,医学上有三阶梯药物,如果前两个阶梯治疗效果不好,就是以吗啡为代表的第三阶梯药物的使用指征,所以不在于癌症病人的病情早晚,而在于病人对疼痛的主观感受程度,临床上只要对疼痛控制不好的,哪怕是早期病人,也可借助吗啡止痛。

    只要用了吗啡就撤不掉了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疼痛是癌症的症状之一,随着病情的缓解,疼痛当然也会缓解,比如临床上常见的肿瘤骨转移引起的疼痛,如果患者一开始借助吗啡治疗,随着放疗、双膦酸盐药物作用的起效,疼痛会减轻,吗啡就可以停用。所以,吗啡应用与否与病情有关,并不是说一旦应用就需终生服用。

    国人对于吗啡的误解,导致吗啡的应用量在我国竟然远低于美国,从而人为地增加了本来就已经很可怜的癌症病人的痛苦。目前,随着医生治疗理念的改变、医学知识的普及以及国家对吗啡应用政策的调整,这种认识将逐渐改变。

    (摘自《当代健康报》), http://www.100md.com(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