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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不应止于煽情
http://www.100md.com 2012年6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2年第6期
     4月13日,山东东营一名14岁女生因拒绝按学校要求剪去长发而从自家五楼的窗户跳下,次日,其因医治无效死亡。这个消息,让人万分心痛。而看了这则报道篇尾文字,让我产生更多关于生命的思考。报道最后一段,我原文实录——对于青少年,大人们给出的忠告是:热爱父母给你们的生命!它是今世不可重生的宝贵财富,它比头发重要、比衣服重要、比升学重要、比恋爱重要、比吵架重要,比什么都重要。发可以不剪、衣可以不买、学可以不升、爱可以不说,架可以不吵,但生命不能没有。

    我想,这篇报道代表了成年人对14岁女生跳楼事件的基本态度。不过,我想说的是,生命教育不应仅停留于煽情,尤其是对于心智尚不健全的孩子来说,告诉他们“生命是宝贵的”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教会他们如何去珍惜生命,要教会他们一些实现自我保护的基本手段。

    技术,或者说操作层面的东西,对于生命的自我保护其实极端重要。孩子发生意外,有的是因为冲动,更多的是因为无知。切不可小视诸如“过马路,左右看,行人要走横道线”之类的口诀,这些最基本的东西若真能灌输进孩子的大脑,并成为他们行为的本能,那便可以将因自身过错而导致的事故概率降至最低点。

    记得小时候学游泳时,教练也教了我一些最基本的救生常识。譬如,必须从溺水者背后进行施救;譬如,如果溺水者对施救者有拖拽动作,必须尽快摆脱,不得已施救者可用拳击打溺水者使其昏厥。这些水中常识,依岸上情理论似乎有些残酷,但它却是由许多生命的代价换来的经验,是救生中必须绝对执行的铁律。值得注意的是,铁律中最不可违背的是:不会游泳者严禁下水救人。

    这些基本常识和生命自我保护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得到遵循了吗?答案未必令人满意,我倒是看到过类似“少年不会游泳却毅然下水救人牺牲”的消息。生命是宝贵的,正因为如此,需要我们用许多细微的行动去维护。而对于孩子生命的保护,更应该事无巨细,这是成年人的责任。生命中总有一些不可预知的危险,对天真无邪的孩子来说,早一些明白这些有百利而无一害。

    (摘自《东方早报》), 百拇医药(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