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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余额设限”目的何在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0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2年第10期
     广东省深圳市社保卡内余额低于4595元不能在药店买药的规定引起当地社会各界热议。不少市民和网友指出,自己卡里的钱自己却无权使用,这简直是“霸王条款”。

    显然,这不符合公共管理的基本伦理。作为在保居民有权利也有必要知道,此举的目的究竟何在?管理“无理由”从来都是出于某种目的的借口,不说不等于没有,也不等于没有踪迹可寻。

    首先,不断水涨船高的余额设限,比如4595元的标准,意味着每个在保的职工可以支配的医保资金将大面积缩水,权益沦为了卡上的一个数字。而医保是个人统筹与财政投入共同做起的福利蛋糕,此举却使得蛋糕能看不能吃,如画饼充饥一般,玩了一回数字空转的游戏。一方面不免让人怀疑,当地政府只给数字而不给实惠,在投入上做了文章;另一方面,庞大的在保群体因为余额高限而囤积的一大批资金,或许给住院医保资金短缺留有腾挪的空间。

    其次,“余额设限”不是单纯的政策,在高高的门槛之外还留有侧门,即“余额设限”并不受医保门诊的限制,试图把在保者都捆绑到定点医院。如果真是这个目的,抛开是否便利不谈,在“以药养医”的痼疾尚存的语境下,或许就是让在保者提高看病的成本。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强制“消费”并不利于形成医疗的充分竞争,反而有帮医疗机构垄断客源之嫌。

    医保是基本的民生,让利于民、方便于民是最基本的惠民特质,管理部门所需要做的只是,一方面看好惠民的蛋糕,不让其走味变质;另一方面,居民怎么方便,就该怎么打开便利之门。

    人为地设置“余额限制”,有打着管理的旗号、本着越权的目的绑架民生权益之嫌。抛开方式的显性扰民,以及侵害持卡人的财产处分权不谈,把管理当成部门的权利,缺少公众参与的双向机制,也是无视公共管理伦理的霸王之举。因此,民生的权益更该听听民众的意见。

    (摘自《西安晚报》), 百拇医药(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