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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52102
关注未成年人让阳光洒满成长路
http://www.100md.com 2013年9月1日 《青春期健康》2013年第9期
     未成年人是父母的期盼,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再没有比孩子受到伤害更让人揪心的事情了。未成年人在面临成年人侵害时几乎无力或不能有效地反抗,受侵害尤其是性侵害后会遭受严重不良影响,甚至被毁掉一生。因此,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堪称整个社会不能承受之重。只有孩子免于被侮辱和被侵害,这个社会才能给人以安全与尊严。

    最近,接连多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被媒体曝光,未成年人保护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8月6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主题为“为未成年人构筑安全自护空间”的新闻发布会在房山检察院召开。发布会上,曾参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们介绍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的案发特点、预防措施及检察机关在提高未成年人自护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做出的努力,呼吁全社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安全自护的空间。

    据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洁介绍,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房山检察院共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5件,涉及犯罪嫌疑人31人,未成年被害人30人,其强奸罪中未成年被害人15人,强制猥亵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中被害人15人。30人中幼女被害人17人,年纪最小的仅4岁。

    房山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张敏介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害人处于小学阶段、初中阶段的占所有性侵害案件的80%。其余有高中生,甚至还有学龄前儿童。其中猥亵犯罪的被害人全部是14岁以下的小学生和初中生。

    张敏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65%的被害人处于无成年人看护状态。被害人因独自一人外出而受害的占50%,因独自一人在房间或独自在屋外玩耍而受害的占全部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的50%。

    这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让人听起来都觉得不寒而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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