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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91168
利用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盗窃,该行为如何定性?
http://www.100md.com 2015年8月1日 青春期健康2015年第8期
     案 例:

    被告人刘某某与孙某(2002年5月14日出生)、张某(2003年4月21日出生)为邻居关系,20015年3月14日上午,被告人刘某某对孙某和张某说:“以后你们两个去搞钱,回来钱都给我,你们谁要用钱就找我,我给你们钱花,谁都不许耍滑。”当天晚上19时许孙某、张某来到市中心某眼镜行,见店门用链锁锁着,二人从门缝钻进眼镜行,在抽屉里盗得人民币800元。孙某、张某每人各留100元,剩余的600元在火车站附近交给刘某某,随即赃款就被其挥霍。

    20015年5月17日13时左右,孙某、张某两人在被告人刘某某的指使下又到某居民楼下盗得电动车一辆,孙某驾车载着张某开到变电所附近,后因车没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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