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生死状”是一个畸形存在
秋季开学没几天,九江县二中初三年级就有学生向记者反映,晚上到学校上晚自习时,被学校强制要求签一份“安全协议”,即在上下晚自习路上出了事学校一概不负责。家长们表示,这种规避责任的做法让他们感情上接受不了。对此,学校回复这些自习学生是自愿签订“协议”的,学校只能保证在校园安全,至于校外安全则应该由家长负责。(9月14日《浔阳晚报》)
“生死状”作为封建时期的产物,现在已经很少人提及,因为其违背法治的精神,是一种非现代社会的畸形产物。由此,当九江二中的晚自习“安全协议”被媒体解读为“生死状”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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