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VS 被爱,哪个更幸福/邀月
爱者,主导权,满足感
文/邀月爱是指渴求为某人或某事物无偿付出自己的部分或全部感情和物质,被爱是接受、感知来自爱的施予者的关怀。幸福的定义是人的渴求被满足后的愉悦感觉,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爱是希望,是美好情感的衍生。那么,作为幸福的源动力。爱与被爱哪个更幸福呢?
正方观点
爱更幸福
古人云“仁者爱人”,今人也说“助人为快乐之本”,推崇都是主动的爱。爱能让人感受到更深层、更本质的幸福,因为幸福的真谛就是人的价值实现带来的满足,而真正的爱是付出和奉献,不以获得和索取作为前提,恰恰是这种无所求的价值趋向,让幸福在奉献中升华,从而得到更高的幸福境界。因此,我方认为爱更幸福。
爱与幸福的联系十分紧密,爱产生幸福,而被爱只是被动接受。爱是一种主动积极的付出,可以自主地选择方式、时间和对象,无论是决定去爱时的激动、羞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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