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须有度故意伤害不可为
过火,量刑,法律课堂,案例介绍,青少年须知,家长必读,学校知晓
文/蕊红
最近,一则由开玩笑导致的校园伤害案,引发了网络热议。17岁的小徐、小蔡是某校学生,在自习课上小徐和小蔡开玩笑,趁着小蔡不注意,用打火机在对方头发上点了几下火,小蔡以为头发被烧,与小徐发生争执。在二人争执过程中,小徐将小蔡按倒并朝其背部踢了几脚。事后小蔡感觉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发现因受外力打击导致脾脏破裂,经鉴定,其伤情为重伤二级。事发后,小徐虽意识到自己的过失主动赔偿,但公安机关还是以小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最终考虑到小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检察机关对小徐作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校园里这种同学之间“开玩笑”引发的伤害时有发生。对此,有法律界人士提醒未成年人,开玩笑过火,可能引发大问题。过火的玩笑不但害人害己,还会触犯法律。
法律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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